財團法人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


勸募活動基本資料

  • 勸募名稱: 友善親子設施公益勸募活動
  • 勸募期間: 111年3月8日至112年3月7日
  • 勸募許可字號: 中市社團字第1110036157號

變更說明

原勸募計畫規劃將所得財物運用於
「親子友善設施認證標誌方案」

惟因勸募成果未如預期,經整體評估後,為使資源發揮最大公益效益,
擬變更財物使用計畫為:

辦理「親子友善設施推廣講座」相關計畫

期透過專業講座與實務分享,推廣親子友善環境理念,擴大社會影響力。


核准情形

本次計畫變更程序均依法完成:

  1. 經本會第十屆第2次臨時董事會審議通過
  2. 經衛生福利部115年2月13日府授社社團字第1140359652號函同意
  3. 經本會第十一屆第三次董監事會決議通過支出項目變更
  4. 第二次計畫書變更經府授社團字第1150055354號函同意辦理

法令依據

依《公益勸募許可辦法》第6條規定,
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如有變更,應:

  • 經董事會同意
  • 報主管機關許可
  • 公告並定一個月以上期限供捐贈人提出異議
  • 如於期限內提出異議,應返還其捐贈財物

捐款人異議申請方式

如本次勸募計畫之捐款人對本次財物使用計畫變更內容有異議,
請於下列期間內提出申請:

  • 受理期間:115年3月3日至115年4月4日止
  • 申請方式:電子郵件
  • 電子信箱:cfdece.tw@gmail.com

本會將依規定辦理捐款返還事宜。


財團法人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
公告日期:2025年3月3日